绥阳县丞媛辣椒制品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跃山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3MA6H4D457R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绥阳县洋川镇民丰社区八组八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2023﹞29号
2023年2月16日及2023年2月21日,我局收到贵州市场监管投诉举办平台投诉单,投诉内容均为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到绥阳县丞媛辣椒制品加工厂所生产的食品执行标准过期;2023年3月2日,我局收到信访局转到我局的信访件,内容为投诉绥阳县丞媛辣椒制品加工厂加工的食品使用的执行标准过期,2023年3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绥阳县丞媛辣椒制品加工厂进行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现场未发现投诉人及信访人所购买的芝麻包心香辣丝2023.02.12、2023.02.17、2023.02.19三个批次的产品。 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查清违法事实予以调查终结。 现查明,绥阳县丞媛辣椒制品加工厂在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生产的芝麻包心香辣丝120g共173瓶、芝麻包心香辣丝250g共160瓶,均为使用已过期的执行标准DBS52/009-2016所进行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价格芝麻包心香辣丝120g的售价7元,成本5.5元左右。芝麻包心香辣丝250g的售价14元,成本12元左右。货值金额3451元,成本2871.5元,违法所得共计579.5元。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主要证据及证明目的: 证据1、绥阳县丞媛辣椒制品加工厂营业执照、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证据2、乔跃山身份证复印件1份 ; 证据3、绥阳县丞媛辣椒制品加工厂现场笔录; 证据4、绥阳县丞媛辣椒制品加工厂生产记录台账复印件; 证据5、乔跃山询问笔录1份; 证据6、DBS52/009-2016检验合格报告1份; 证据7、DBS52/065-2022检验合格报告1份; 证据1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据2证明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证据3、4、5、6、7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属实。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遵义市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