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横州市陶圩镇进军电动车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建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27MA5MERYA4K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南宁横州市陶圩镇环城路17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横市监处罚〔2024〕20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月份从横州市劲速车行购进本铃电动自行车(型号TDT016Z)4辆,购进价格为950元/辆,购进时电动自行车标配的鞍座长度均符合要求。购进后,当事人为满足顾客对车辆美观和功能的需求,用购买的原属于电动摩托车长度为600mm的鞍座对上述4辆本铃电动自行车(型号TDT016Z)进行了改装,并摆放于店内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2500元/辆,至案发之日止未售出。经测量,当事人在售的4辆本铃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016Z)的鞍座长度为600mm。当事人销售改装的4辆本铃电动自行车的货值金额为10000元,因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另查明,当事人已于2024年4月3日对4辆本铃电动自行车(型号TDT016Z)拆除改装,恢复原样。
对当事人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辆结构、车辆尺寸的行为,依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每辆车处一千元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每辆车处一千元罚款,4辆车共计罚款四千元(¥4000.00),上缴国库。
5000.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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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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