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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高新区文昌装饰材料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锦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900MA4MQDDK8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益阳市高新区维克市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益高市监处罚〔2024〕6号
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气味的刺激性气体,长期接触甲醛含量超标的产品易导致肺炎、癌症、白血病,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当事人销售的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经额法定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甲醛释放量为0.184mg/m3,不仅不符合样品标称的EO级甲醛释放限量等级,也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第4章“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mg/m3”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的行为。
1、罚款6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元,合计罚没款6508元上缴国库。
6500.00元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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