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德泓珠宝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海塘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82MA32TUTGX4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福埔安泰世界城一期三栋6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07
2018-12-06
(2018)闽0582执异46号
晋江市德泓珠宝贸易有限公司、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1-09
2018-07-31
(2018)闽民申21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许**、晋江市德泓珠宝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12-30
2017-09-18
(2017)闽05民终1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晋江市德泓珠宝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12-30
2017-09-18
(2017)闽05民终1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许**、晋江市德泓珠宝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处罚〔2023〕05-151号
当事人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当前纳税状态为非正常,自2019年以来未进行纳税申报,应当视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元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0-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9-07-3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7-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