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辽源市谷满多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秋月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402MACGKLJG1Y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山湾乡国庆村一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市监综龙质处罚【2024】11号
当事人在涉案玉米面条外包装标注的商品条码6974589720106已经注销,涉嫌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 涉案玉米面条2024年9月19日生产300袋,于2024年9月20日全部售出,生产成本价0.90元/袋,售价1.10元/袋,货值金额330.00元,违法所得330.00元。
辽源市谷满多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商品条码。”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6
2
辽市监稽查处罚﹝2024﹞7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成立于2023年5月,主要生产经营玉米面条和荞麦面条,销售模式为线上销售。当事人于2024年7月在拼多多平台上开设网络店铺,名称为“谷满多食品专营店”。当事人将自主生产的同一款净含量为250g的“东昂食品”牌荞麦面条以不同组合和价格形式在“谷满多食品专营店”网店中上架销售,在多个商品详情页标题中分别使用了“低卡”、“0钠”、“无糖”字样。该款荞麦面条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标示每100g含有“能量”1477kj,“钠”104mg,未标注糖含量。该产品含有的能量远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关于“低能量”宣称的要求(须«170千焦/100克),不属于“低卡”产品,“0钠”、“无糖”的宣传系当事人为增加浏览量促进销售而杜撰发布,无任何科学依据。另查明:该网络店铺日常运营维护人员为当事人朋友介绍的个人,该人非广告经营者,当事人每月会通过微信转账给该人500元。截至我局查处时,该店铺已运营一个月。本案中广告费用为500元,当事人能够提供广告费用证明票据。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整改了商品宣传页违法内容。
建议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倍罚款1500元。
1500.00元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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