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昆仑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艾麦尔瓦柯·艾海提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2MA78JHBB7L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墨玉县芒来乡扶贫就业创业巴扎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墨市监处罚〔2026〕85号
经查,新疆昆仑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新疆昆仑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系食品受托生产企业,不负责产品销售。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于2025年3月11日去世,公司员工随之遣散,后由艾麦尔瓦柯·艾海提接任法定代表人,并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于2026年2月25日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完成《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因公司人员变动较大,新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此前生产经营情况不熟悉,原工作人员已无法联系。 2024年2月1日,该公司与新疆金桃花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2024年2月10日,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生产“紫苏热依汗果酒”(规格型号:250ml/罐,酒精度:11%vol,商标:阿勒屯咖吾力及图形、字母,质量等级:/)共计10箱,每箱24罐,合计240罐、60公斤(250ml折合0.25公斤)。2024年2月14日,新疆金桃花贸易有限公司上门提取该批次产品。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加工费,计价标准为:每公斤3元、每个罐体1.5元。经向原负责销售的人员核实,不合格原因系当时生产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加工,导致添加剂使用超标。当事人生产上述不合格食品,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540元【240罐*1.5元/罐+60公斤*3元/公斤】,违法所得540元。 另经查询新疆市场监管智慧执法平台查实,当事人在2024-2025年期间虽有三起行政处罚案件,但仅2024年8月1日本局收到的检验报告涉及同类问题:该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紫苏热依汗果酒”(1000ml/瓶,酒精度11%vol,生产日期2024年2月18日)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已于2024年8月2日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立案查处。 上述2024年2月10日、2024年2月18日两批次不合格果酒,均为2024年2月同一时期连续生产,均因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不合格,属于同一时段、同类性质、连续状态的违法行为,不认定为两次独立违法。 二、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保存食品安全相关记录的违法事实 经查,因该批次产品生产时间距今久远,加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去世、员工遣散、内部资料保管不善,当事人仅能向本局提供销售记录、外包装记录、委托加工合同等材料,未能提供该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生产过程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法定应当留存的食品安全相关资料。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40元; 3.处予15000元的罚款。罚没款合计:15540元(大写:壹万伍仟伍佰肆拾圆)。
15000.00元
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2
和墨市监处罚〔2024〕184号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00.00元
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8
3
和墨市监处罚〔2023〕282号
新疆昆仑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沙枣蜂蜜”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0000.00元
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