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蒲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卜力提普·萨拉木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2MA79J99Y16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33号宝地花苑一期高层商住楼4层4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消行罚决字(2025)第0045号
2025年8月8日,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对伊宁市宝地花苑小区物业不及时维修应急灯,消防设施不完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进行核查,经检查,由伊犁蒲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MA79J99Y16)负责管理的伊宁市宝地花苑二期2号楼部分疏散指示标识灯损坏,存在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伊犁蒲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MA79J99Y16)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9000.00元
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02
2
伊市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7号
2024年9月26日,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对由伊犁蒲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MA79J99Y16)负责管理的伊宁市宝地花苑一期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一期2号楼多处疏散指示标识灯损坏,存在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伊犁蒲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MA79J99Y16)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11000.00元
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