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伊尔东转转火锅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鲜永基 | 注册资本:5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321MADFXJ68XU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隆务镇夏琼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同仁市监罚字〔2024〕59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本案中当事人存在涉嫌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碗)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子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 清洗、校验;之规定。 2024年7月8日责令其限期整改,已于2024年7月15日整改完成。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
-元
同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