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邢美芝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邢美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26MA6Q50W293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阿诗玛西路金彩商城一期B幢11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石处罚〔2025〕166号
2025年5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正在销售的草莓进行抽样检验,至抽样时现场有6公斤,抽样抽取了4.3公斤。2025年5月29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编号№:SC10103250098314JD1《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6月3日,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该检验结论予以认可,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根据该店负责人邢美芝陈述,抽检的该批次不合格草莓是她于2025年5月13日从大可种植户赵永章(身份证号码:530126198311010812,联系方式:18987865126)那里订购的,订好以后赵永章直接送货到石林邢美芝水果店,购进了6公斤在其店内进行销售,购进价格20元/公斤,销售价格不固定,品质好的最高能卖25元/公斤,品质一般的卖18至20元/公斤,摆放时间长没卖出去的就会被销毁。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2025年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大可种植户赵永章,要求配合调查该批次草莓的相关情况,但是对方电话明确予以拒绝。我局于2025年6月10日将案件线索移送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石林邢美芝水果店采购的该批次不合格草莓购进数量6公斤,抽样数量4.3公斤,抽样后又销售了1.1公斤,剩余的0.6公斤因为放置时间长进行了无害化销毁。该批次不合格草莓货值金额130元(抽检的4.3公斤按照单价25元每公斤销售,1.1公斤卖了22.5元,剩余0.6公斤销毁)。
1、没收违法所得130元(壹佰叁拾元整);2、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2000.00元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