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云君鲜面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云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403MA8UGD175R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4号6幢一层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明市监处罚[2023]S-01250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3日对当事人在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4号6幢一层13号店经营的食品(拉面)等依法进行抽样送检。2023年7月15日,三明市检验检测中心对三明市三元区云君鲜面店销售的拉面,出具了经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如下:抽样单编号为:XBJ23350403372431562CY,抽样单样品名称拉面,抽样基数:1.5㎏,样品数量:1㎏,备样数量:0.5㎏,单价7元/㎏。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5项。检验/判定依据:GB 5009.121-2016(第二法)。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7月20日,执法人员向三明市三元区云君鲜面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告知了检验结果和申请复检的途径及时限。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据当事人三明市三元区云君鲜面店负责人供述,这批不合格拉面用的面粉是从三明市三元区光明粮油贸易商行采购的,商品编号:1014901 雪鸽6A高筋鲜切面(华创),25kg/ 包,30包,单价:88元,货值金额:2640元,2023年6月13日三元区云君鲜面店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拉面)是当事人在加工拉面过程中有添加天柱牌脱氢乙酸钠,目的是为了食品(拉面)的保鲜、防腐,上述不合格拉面2023年6月13日加工1.5 kg,售价:7元/ kg,销售金额:10.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罚款(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8000.00元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