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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新桥永繁饲料经营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奚立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25MA2CK92164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宁丰路7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象农(兽药)罚〔2024〕第000029号
2024年5月7日,当事人通过微信直接从一个叫邹志华的商家以7元/包的价格共进货50包的阿莫西林可溶性粉,总计花费350元;2024年5月11日,当事人通过抖音商城一家名为毅兴畜牧养殖旗舰店的商家以29.9元/批,每批10袋(100g/袋)的价格购进5个批次的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总计花费149.5元; 2024年5月12日,当事人通过淘宝一家名为八方畜牧的商家以358元/批,每批20盒的价格共购进一批注射用青霉素钾,总计花费358元。上述3款兽药进货合计花费857.5元。 截止2024年7月23日,对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当事人以4元/包的价格共销售了12包,共获销售收入48元,目前还有库存38包,库存货值152元,总计货值200元;对阿莫西林可溶性粉,当事人以8元/包的价格共销售了30包,获销售收入240元,目前还有库存20包,库存货值160元,总计货值400元;对注射用青霉素钾,以20元/包的价格共销售了12盒,获销售收入240元,目前还有库存8盒,库存货值160元,总计货值400元。上述销售收入总计528元,货值总计1000元。
1、处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没收违法经营所得人民币伍佰贰拾捌元整(¥528.00); 3、没收未销售的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38包、阿莫西林可溶性粉20包和注射用青霉素钾8盒。 以上罚没款合计2528元
2000.00元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08-26
2
象农罚决字〔2023〕第000015号
以营利为目的购进两款肉鸡配合饲料“肉大鸡配合饲料912”和“肉中鸡配合饲料331”,生产企业均为嘉兴海大永旺生物饲料有限公司,该批次“肉大鸡配合饲料912”的生产日期是2023年5月6日,保质期11-4月份45天,其他月份30天;“肉中鸡配合饲料331”的生产日期是 2023年5月14日,保质期11-4月份45天,其他月份30天。2023年6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另查明,该批次“肉大鸡配合饲料912”于6月5号进货15包,售价160元/包,截至6月19号已销售6包,剩余9包,获违法所得960元;该批次“肉中鸡配合饲料331”于6月12日进货10包,售价175元/包,截至6月19号均未销售。2023年6月19日本机关现场查获上述两批次过期饲料产品并拍照取证后,当事人自行将剩余19包过期饲料产品以500元低价卖给他人做肥料处理,获违法所得500元。综上,当事人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饲料产品,货值金额4150元,获违法所得共计146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肆佰陆拾元整(¥1,460.00)
2000.00元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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