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嘉柏俪美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EB0T28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261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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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324号
当事人称案涉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睡莲雪润奶皮面膜和海绵微晶系推销员放在店内给顾客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富勒烯蛋白灯泡肌面膜系顾客带来存放在店里,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嘉柏俪水光遮瑕气垫霜系经营者自用化妆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皮肤滚针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卡姿雅医用冷敷型系顾客带来存放在店里,有效期内的英诺森二类医疗器械系当事人从具备合法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的供货商购进。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12日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供购买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等材料。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证明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系他人带来放置在经营场所或自己使用,无法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也无法提供该化妆品供货商的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2026年6月18日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对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备案的行为。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情况如下:①睡莲雪润奶皮面膜27盒,净含量28ml×5片,共计135片,限用日期2025/07/16,生产批号VHG173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70411,委托方:医美药妆(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进销货凭证,本局查询网络平台三家店铺同型号产品价格分别为11.64元/片、11.64元/片、10.13元/片,取平均值11.14元/片作为计算单价,货值金额为1503.9元;②富勒烯蛋白灯泡肌面膜1盒,净含量30g×4片,限期使用日期20260204,生产批号20230205002,生产企业广东三木生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220011。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进销货凭证,本局查询网络平台三家店铺同型号产品价格分别为19.5元/盒、7.99元/盒、8.8元/盒,取平均值12.1元/盒作为计算单价,货值金额为12.1元;③嘉柏俪水光遮瑕气垫霜5盒,净含量13g×2,限期使用日期2025年06月22日,生产批号22F23019,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200111,总经销商嘉柏佳俪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进销货凭证,本局查询网络平台三家店铺同型号产品价格分别为126.17元/盒、101元/盒、107元/盒,取平均值111.39元/盒作为计算单价,货值金额为556.95元;④嘉柏俪桑黄香薰双层卸妆油5支,净含量150ml每支,保质期三年,生产日期2022/01/06,总经销商嘉柏佳俪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80165,售价128元/支,货值金额为640元;⑤ 海绵微晶51支,限期使用日期20260213,净含量1g×5支/盒,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90251,生产企业广东鸿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进销货凭证,本局查询网络平台三家店铺同型号产品价格分别为4.38元/支,4.04元/支, 5.33元/支,取平均值4.58元/盒作为计算单价,货值金额为233.58元。故上述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2946.53元。
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查证超过使用期限后化妆品的销售情况,因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睡莲雪润奶皮面膜27盒、富勒烯蛋白灯泡肌面膜1盒、嘉柏俪水光遮瑕气垫霜5盒、嘉柏俪桑黄香薰双层卸妆油5支、海绵微晶51支;2、罚款8000元。
综上,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没收睡莲雪润奶皮面膜27盒、富勒烯蛋白灯泡肌面膜1盒、嘉柏俪水光遮瑕气垫霜5盒、嘉柏俪桑黄香薰双层卸妆油5支、海绵微晶51支;
3、罚款8000元。
8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