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云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秦菁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00MA35G64L8P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东侧天立外滩3号5栋1508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05
(2022)赣0828民初78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邱**
邱**,江西云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
2
2020-06-17
(2020)赣0826民初1499号
合同纠纷
江西云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泰和县瑞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吉安市泰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1
2020-11-12
(2020)赣0826执1100号
民事案件执行
江西云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泰和县瑞凤祥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8-04
2020-06-23
(2020)赣0826民初1499号
合同纠纷
江西云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泰和县瑞凤祥置业有限公司、泰和县瑞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12-27
2019-08-29
(2019)赣0803民初11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云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吉安市艾吉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765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和市监处罚〔2025〕91号
经查,当事人委派刘平、刘铁山承担泰和县商会大厦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2025年7月10日刘平和刘铁山并未对泰和县商会大厦西面右梯、西面中梯、西面左梯进行维保,云控平台上上传的2025年7月10日的电梯维保照片为刘铁山私自制作并上传,并非真实在现场维保拍摄的照片。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A1 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列举的31项项目进行电梯维保。
另查,当事人与泰和县商会大厦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每台电梯每月进行两次维护保养,收取维保费用280元,故认定泰和县商会大厦西面右梯、西面中梯、西面左梯2025年7月10日进行的半月维护保养时收取的420元维保费用为违法所得。
我们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20元;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