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智利恒昌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超雄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5558426596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百花园1-8-4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6〕213号
经查,上述不合格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是当事人从湖北鑫通塑业有限公司采购后,在2026年3月8日运送到京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项目工地上的。根据当事人与生产厂家湖北鑫通塑业有限公司和采购方湖北磊宏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上述DN300和DN500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的购进价格分别为32.10元/米和68.00元/米(含税金),销售价格分别为46.22元/米和114.87元/米(含运费和税金)。经计算,上述不合格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的货值金额为40611元。
另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不合格球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的货款与采购方未结算,并将不合格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全部运回并退还给了生产企业,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8000元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