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钱见良注册资本:19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MA2BEBW27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胜利西路1298号金昌美苑营业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6
(2025)浙0602民初167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岑**,韦*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6-27
(2024)浙0602民初49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跃旺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1-15
(2024)浙0602民初2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辽博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11-20
(2023)浙0602民初94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跃旺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5
2023-11-06
(2023)浙0602民初94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跃旺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6
2023-08-31
(2023)浙0602民初6550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冉**,邹*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7
2023-08-21
(2023)浙0602民初70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利赢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8
2023-07-21
(2023)浙0602民初55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复质美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9
2023-07-10
(2023)浙0602民初55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复质美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3-04-06
(2023)浙0602民初17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恒尚美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4
(2025)浙0602民初167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岑福跃;韦姣
裁判文书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11-07
(2025)浙0602民初167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
岑福跃;韦姣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01
2024-02-01
(2023)浙0602执恢1308号
民事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绍兴跃旺纺织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2-22
2024-01-15
(2024)浙0602民初2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绍兴辽博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36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12-28
2019-10-28
(2019)浙0602执400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龙江纺织品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09-11
2019-08-27
(2019)浙0602执3132号之四
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龙江纺织品加工厂预查封裁定书
32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越城应急罚决〔2026〕第000040号
2026年5月27日,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对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以外危险化学品环己酮,涉嫌构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危险化学品事项第一百二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或者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处罚档次】一档:“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下的;”【裁量幅度】一档:“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询问调查,态度诚恳,主动提供销售发票,并及时改正,建议采用从轻情形处罚条款)的规定,拟绍兴大良化工有限公司作出1、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仟元整(¥102000.00);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贰元整(¥1862.00)的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贰仟元整(¥102,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贰元整(¥1,862.00)
10200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6-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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