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涌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向伟东 | 注册资本:29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23MA48ADMNX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巴东县官渡口镇五里堆村二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东市监处罚〔2026〕59号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于2026年6月4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2026年4月23日共生产桶装饮用纯净水共计324桶,按净含量及销售渠道分为3种销售单价,现已全部销售结束,其中销售单价为10元/桶的19桶,销售金额190元;销售单价8元/桶的100桶,销售金额800元;销售单价5元/桶的205桶(含抽检样品7桶)销售金额1025元。上述抽检批次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的货值金额合计2015元。
还查明,当事人对桶装饮用纯净水消毒通过清洗、二氧化氯和活性炭消毒、纯净水冲洗步骤进行处理,水源为自来水,通过石英砂、活性炭、树脂、反渗透过滤后进行灌装。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通过自查,当事人使用二氧化氯对水桶、瓶盖、原水储存罐进行消毒,没有对水桶、原水储存罐冲洗干净,导致余氯(游离氯)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另查明,当事人能够按本局要求能够提供完整的、有效的用于经营活动的销售台账、生产成本测算等依据相关资料,经测算认定,当事人每天支出生产经营成本:房租费每天55元,水电费每天85元,工人工资每天支出287元,共计支出成本427元,故核定涉案违法所得1588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生产经营余氯(游离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关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以及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鄂市监规〔2026〕16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本局案审会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588元;
2.罚款3000元;
罚没款合计4588元。
3000.00元
巴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