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诚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国雄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04184480327L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石峰区红旗北路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株市监处罚﹝2026﹞54号
经查明,当事人自2019年度至2024年度连续6年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且至2026年4月10日本案调查终结时止,当事人仍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2026年3月13日,我局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红旗北路15号实地核查确认,当事人未在登记住所设立办事机构或开展经营活动,其管理方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三冲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我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确认当事人的登记住所实际不存在。执法人员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2026年3月13日,当事人登记注册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电话,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登记注册时提供的联络员电话进行联系,对方为一家代办公司,不清楚当事人现状。2026年4月7日,执法人员再次通过上述方式亦未能联系到当事人,其下落不明。同时,经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核实,当事人2024年-2025年无申报纳税申请。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湖南省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2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1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8-07-09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
2017-07-10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9
2016-07-04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0
2015-07-08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