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连宁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9564389453H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化工工业区金汇东路199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0-25
(2021)新民终187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陈**,林**,许**,林**,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
2021-10-25
(2021)新民终19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陈**,林**,许**,林**,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
2021-10-25
(2021)新民终18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陈**,林**,许**,林**,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4
2021-07-14
(2021)新民终19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林**,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陈**,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5
2021-07-14
(2021)新民终187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林**,陈**,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许**,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6
2021-07-14
(2021)新民终18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林**,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林**,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7
2020-04-27
(2019)新01民初36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4-27
(2019)新01民初335号
合同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林**,林**,陈**,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新疆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4-27
(2019)新01民初364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林**,许**,陈**,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林**,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9-08-30
(2019)新01民初364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林**,许**,陈**,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3-31
(2021)新民终185、187、19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林**,陈**,林**,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1-11
(2021)新民终18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福建凤祥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陈**,林**,许**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
2021-07-22
(2021)新民终18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福建凤祥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4
2021-02-11
(2019)新01民初364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陈**,林**,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2-11
(2019)新01民初36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陈**,林**,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2-11
(2019)新01民初33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陈**,林**,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07-09
(2019)新01民初33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林**,陈**,林**,许**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7-09
(2019)新01民初364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林**,陈**,林**,许**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7-09
(2019)新01民初36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林**,陈**,林**,许**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01-23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陈**,林**,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4
2022-02-24
(2022)新01执128号
民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22963467.84元
执行案件
2
2022-06-30
2022-06-28
(2022)新01执130号之一
民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6-30
2022-06-28
(2022)新01执129号之一
民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6-17
2022-06-14
(2022)新民申910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陈*、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17
2022-06-14
(2022)新民申914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陈*、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17
2022-06-14
(2022)新民申906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陈*、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01
2021-10-30
(2021)新民终19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等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林世樵、陈秀芳、林连宁、许长由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08142240.95元
民事案件
8
2021-11-01
2021-10-30
(2021)新民终187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等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林世樵、陈秀芳、林连宁、许长由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14609752.78元
民事案件
9
2020-09-27
2020-06-30
(2019)新01民初36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与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6656507.62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1-08
2019-05-27
(2019)新0102民初306号之二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米市监处罚(2026)214号
经查,当事人2023年度和2024年度连续2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新疆兴强高科技有限公司等230家企业营业执照。
-元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