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辛辛板魏吉茂鸡肉卷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国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4MA0QH0KC9K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街道昭君路南茶坊悦途酒店南1-051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处罚【2023】120号
2023年09月14日,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菜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王文浩、鲁欣出示执法证后,依据职权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辛辛板27中对面2号商铺的玉泉区辛辛板魏吉茂鸡肉卷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购进的由广州市晨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来得妙糖醋酱(复合调味料),数量为:1袋,净重为:1千克,生产日期为:2023年06月12日,保质期为12个月,该来得妙糖醋酱(复合调味料)负责人现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及进货台账记录。执法人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当场给予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于2023年09月20日前改正。2023年09月21日,执法人员依据职权,第二次对位于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辛辛板27中对面2号商铺的玉泉区辛辛板魏吉茂鸡肉卷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购进的由广州市晨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来得妙糖醋酱(复合调味料),数量为:1袋,净重为:1千克,生产日期为:2023年06月12日,保质期为12个月,该来得妙糖醋酱(复合调味料)负责人现场仍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及进货台账记录。
当事人购进食品的票据未能保留一年且票据不齐全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条“购进食品的票据凭证保留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规定,购进食品的票据票据凭证保留期限少于一年案的事实,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400.00元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