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师仲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770383175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8
(2025)新2222民初13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内蒙古万众炜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5-10-10
(2025)新2222民初13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内蒙古万众炜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5-08-26
(2025)新2222民初107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内蒙古万众炜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5-08-11
(2025)新2222民初10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4-12-16
(2024)新2222民初114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翔宇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6
2023-03-16
民间借贷纠纷
内蒙古万众炜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7
2023-03-16
(2022)内0602民初91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内蒙古万众炜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8
2023-01-11
(2022)内0602民初91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内蒙古万众炜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9
2023-01-11
民间借贷纠纷
内蒙古万众炜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10
2022-12-23
民间借贷纠纷
内蒙古万众炜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巴)煤安罚(2025)109004号
违法事实: 1.采空区防治不到位,存在登空作业风险。抽查《9月份超前探钻孔编录及分析》,2025年9月2日、9月10日超前探工作未制定超前探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超前探钻孔无原始记录;2.A1子火区+810米至+860来主运输道路未设置空重车隔离挡墙且坡道转弯处路基宽度不符合要求;3.内外排土场暂停排弃区域道路未封堵,缺少反光柱及警示标识:地面联络道路缺少反光柱,闪爆灯、警示标识
违法事实: 1.采空区防治不到位,存在登空作业风险。抽查《9月份超前探钻孔编录及分析》,2025年9月2日、9月10日超前探工作未制定超前探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超前探钻孔无原始记录;2.A1子火区+810米至+860来主运输道路未设置空重车隔离挡墙且坡道转弯处路基宽度不符合要求;3.内外排土场暂停排弃区域道路未封堵,缺少反光柱及警示标识:地面联络道路缺少反光柱,闪爆灯、警示标识 以上事实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煤矿安全规程》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的规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分别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或者事故危害后果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元(¥26,000.00) 。
26000.00元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