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盼荣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7006931228867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长江东路菏泽新区高速口对过399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11
(2023)鲁1728民初6361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宋*
何*,岳**,孙**,彭**,李**,王*,贾**,韩**,李**,丁**,马**,郭**,孟**
东明县人民法院
2
2024-03-01
(2023)鲁1728民初6361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宋*
李**,韩**,孙**,王*,丁**,岳**,郭**,何*,孟**,李**,彭**,马**,贾**
东明县人民法院
3
2024-01-31
(2023)鲁1728民初6361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宋*
李**,彭**,韩**,岳**,孟**,郭**,何*,马**,孙**,李**,王*,贾**,丁**
东明县人民法院
4
2022-08-03
(2022)苏0116民初41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成**,宁*,宁**
冷**,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5
2021-04-16
(2021)豫1282民初2232号
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李**
灵宝市人民法院
6
2019-03-1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岳**,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7
2019-01-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
任**,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12
2022-04-29
(2021)鲁1728民初41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96899.68元
民事案件
2
2021-06-07
2021-04-29
(2021)豫1282民初22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与李**、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650.2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6-30
2020-05-14
(2020)豫1282民初10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3205.82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24
2019-01-21
(2018)鲁1702民初31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与任**、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2419.65元
民事案件
5
2019-06-19
2019-04-02
(2019)鲁1721民初6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与岳**、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15.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1-19
2017-12-11
(2017)鄂0902财保72号
黄**与张**、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7
2017-07-04
2016-11-23
(2016)豫03民终36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运政罚﹝2025﹞0411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07日16时17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8头门港南收费站巡查时发现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台州银行临海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8
2
371725202501132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罚款
3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07
3
371725202501131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罚款
3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07
4
371721202500413
根据曹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设置的曹县庄寨G240(下行)K593+26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点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08月12日 15时00分,车辆牌号为鲁RP3339(黄色)2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曹县庄寨G240(下行)K593+26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货总质量为20.100吨,超限2.100吨,超限率为11.67%。经调查主要证据: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EMS回执单、询问笔录等。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1000.00元
菏泽市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22
5
J371702202402585
2024年12月25日 14时3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服务大厅,执法人员刘柏华、贾友林向受委托人何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对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鲁RN6982(黄色)运输车辆在线情况通过《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该车辆运行轨迹不正常,不能保持车辆运行时实时在线。经调查认定: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切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由《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4-12-25
6
371725202401794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罚款
1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09
7
J371702202402186
2024年10月05日 13时17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251省道何楼段对张克训驾驶的鲁RP3339(黄色)、运输车辆进行巡查,执法人员卢帅、张志刚向张克训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了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张克训不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运输机械设备,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车货实际外廓尺寸为:长8995毫米、宽2650毫米、高3050毫米,驾驶人员无法出示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张克训在现场时执法人员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拟对该车辆《道路运输证》采取证据登记保存,并依法告知了张克训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经查明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的违法行为(涉案车牌号:鲁RP3339(黄色)),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和现场执法视频等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06
8
J371722202300738
2023年12月04日 03时16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南环路对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李杰驾驶的鲁RJ0876(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立魁****、张勇****向李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检测发现:该车国家限定车货高度为4000mm,实际车货高度为468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680mm,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测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记录,对李杰进行了调查询问,执法人员进行测量并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证据:证据照片,影像资料。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04
9
371702202300501
2023年06月17日 12时2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牡丹区昆明路,对驾驶员李杰驾驶的鲁RJ0876(黄色)晋AN541挂(黄色)运输车辆进行道路巡查,执法人员张海波、张忠华向驾驶员李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该车运输罐体封头和设备若干,从江苏无锡运输到菏泽市牡丹区花王压力容器厂,运费1400元整。该车挂车晋AN541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备案尺寸为长13750mm、宽3000mm、高16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勘验车货总宽度为3400mm,该挂车运输货物罐体封头是不可解体直径为3400MM,驾驶员李杰当场无法出示有效的超限运输证许可,随后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指定停车场做进一步调查。经调查认定,菏泽市通振运输有限公司属于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罚款叁万元整
30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21
10
371702202300237
2023年05月05日 19时0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上海路北段,对驾驶员王力驾驶的鲁RN2470(黄色)运输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彭中华、刘涛向驾驶员王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的货物是 一个单个不可解体的大型罐体,车货外廓尺寸: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3米、宽2.95米、长12米,该车运输的罐体外廓尺寸:长8.6米、高2.95米、宽2.95米,该车道路运输证显示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驾驶人员无法出示大件运输《道路运输证》,也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随后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指定停车场做进一步调查。经调查认定,该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罚款叁万元整
30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