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慈济堂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小利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02MA6E9R6K5T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龙青路竹园清水湾项目A区1-29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秀市监处[2024]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09月11日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安顺市西秀区慈济堂药店,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龙青路竹园清水湾项目A区1-29号商铺从事药品经营。
2017年06月08日,当事人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聚霞路1号成都国际商贸城六区6-1-0808的金牛区未玉中药行处购进中成药(阿胶),中成药(阿胶)购进数量是1.5kg(每盒250g共计6盒),购进价格是3920元/kg;2021年07月01日,当事人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聚霞路1号成都国际商贸城六区6-1-0808的金牛区未玉中药行处购进散装中药饮片(腊梅花),购进数量是2kg,购进价格是120元/kg。
2023年10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中成药(阿胶)0.425kg(其中山东一笑堂阿胶2盒共375g、东阿阿胶1盒共50g),中药饮片(腊梅花)0.1kg(每瓶25g共计4瓶)均已超过有效期仍放于销售区货柜上经营。其中,山东一笑堂阿胶集团百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胶外包装标签信息包括:每盒装250g、国药准字Z41020163、生产日期:2014.10.28、有效期至2019.09;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胶外包装标签信息包括:每盒装250g、国药准字Z37021368、生产日期:2016.06.20、有效期至2021.06.19;腊梅花外包装标签信息包括:【品名】腊梅花、【用法用量】3-9克、【贮藏】置阴凉干燥处,防潮,防蛀、【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25g、有效期至2023年6月。
除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超过有效期的中成药(阿胶)外,当事人还将上述批次的超过有效期的中成药(阿胶)销售给举报人陶某0.75kg(共3盒)。当事人涉案中成药(阿胶)销售价格为5200元/kg,中药饮片(腊梅花)销售价格为200元/kg。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为6130.00元,因当事人对举报人陶某进行退款赔偿,未获利。
另查明,当事人未严格按规定留存上述涉案药品的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无法提供完整的销售登记、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合格证明等文件。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龙青路竹园清水湾项目A区1-29号商铺进行药品经营以及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的中成药(阿胶)和中药饮片(腊梅花)的事实。
2.证据提取单(现场检查照片)8份21页,证明当事人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龙青路竹园清水湾项目A区1-29号商铺进行药品经营以及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的中成药(阿胶)和中药饮片(腊梅花)的事实。
3.证据提取单(书证)1份1页,证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的事实。
4.证据提取单(书证)2份2页,证明当事人对消费者进行退款赔偿的事实。
5.《询问笔录》1份和当事人提供的进销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超过有效期的中成药(阿胶)和中药饮片(腊梅花)的购进价格、购进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数量、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以及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的事实。
6.当事人提供的进销凭证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中成药(阿胶)和中药饮片(腊梅花)的进销情况的事实。
7
警告#罚款1.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0元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