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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洪振生食品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兰雨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1MA17N6L51M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蛟河市长安街长宁委(长安5号楼)15-1丘-1栋1单元1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食罚字〔2024〕11号
经查,2024年1月15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蛟河市洪振生食品商店日常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葡口果粒葡萄汁饮料,生产日期:2022年12月3日,保质期:12个月,数量1箱,规格24瓶/箱。该产品在执法人员检查当天已超过保质期。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我局 2024年2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蛟市市监食罚告字〔2024〕1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期限内当事人未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葡口果粒葡萄汁饮料1箱);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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