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华辰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莹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305MA18WM1M7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山办三建红双喜-门市-1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市监处罚[2023]194号
经查,华辰大药房经营的针灸针是从鸡西市永盛医疗器械商行购入的,共计购入10板(20支/板),总货值25元,通过对该药房负责人询问及提供的销售记录显示该针灸针2022年3月20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间共计售出7板(20支/板),剩余3板(20支/板),过期后未售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负责人杨莹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3、当事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明 当事人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资格;
4、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事实;
5、对鸡西市华辰大药房负责人杨莹制作的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销售过期医疗器械具体情况的事实;
6、提供永盛医疗器械商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经营医疗器械系从合法企业购进的事实;
7、提供永盛医疗器械商行随货同行单复印件,证明当事人购进产品索取留存购货票据;
8、提供吴江市神龙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及产品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资质的合法性情况;
9、提供医疗器械验收记录,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登记的职责;
10、提供医疗器械零售销售记录,证明该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后并未售出的事实;
罚款10000.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000.00元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