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羽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02MA5NGAD98Y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三娘湾旅游风景区办公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05
吴**
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第五分公司,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任**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2
2021-11-19
(2021)桂0702民初512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吴**,黄**
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陈**,张*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3
2021-08-06
(2021)桂0702民初364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何**
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4
2021-03-22
(2021)桂0702民初97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叶*
钦州市品玩留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7-10
(2022)桂0702民初159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吴**
任**,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第五分公司,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2
2022-03-1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吴**
任**,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第五分公司,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2
2023-11-30
(2023)桂0702民初503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蒋**;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邦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93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6-22
2023-11-30
(2023)桂0702民初504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刘*;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邦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79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5-27
2024-10-30
(2024)桂0702民初235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汪**等与钦州市品玩留趣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71753.69元
民事案件
4
2024-04-03
2024-04-01
(2023)桂0702执260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姚**、钦州市某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03-01
2023-02-27
(2022)桂0702执205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吴**、黄**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4-01-31
2022-05-11
(2022)桂0702民初17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吴**、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214.00元
民事案件
7
2024-01-31
2022-05-11
(2022)桂0702民初14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姚**、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4-01-27
2023-08-29
(2023)桂07民终1385号
合同纠纷
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林**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5-19
2023-02-03
(2023)桂0103民初697号
合同纠纷
罗**、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54131.46元
民事案件
10
2022-11-03
2022-07-22
(2022)桂07民终1004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张*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钦南综执(自然资源)罚决字﹝2026﹞第010号
当事人钦州市品玩留趣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9年4月在钦南区犀牛脚镇三娘湾社区五队位于三娘湾旅游景区内的集体土地动工平整场地建设美食城项目,并于2019年9月30日建成大部分三层、局部四层混凝土主体框架,至今未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经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实地测绘,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面积为2927.99㎡(其中林地1358.3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69.65㎡)。该项目用地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可视符合规划可办理用地审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正)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试行)》序号6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2927.99㎡土地;(二)没收该公司在非法占用的2927.99㎡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该公司非法占用的2927.99㎡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叁仟壹佰玖拾玖元柒角伍分(¥73199.75)。
73199.75元
钦州市钦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9-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