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边阳陈禄丽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应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8MA6E19K16E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边阳镇油尖村下油尖组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甸市监处[2023]210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3年3月13日下午,罗甸县边阳陈禄丽副食店在其门店中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以下食品:(1)爱上辣串(风味豆制品),规格:26克,数量:14盒,生产厂家:枣庄市兴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08/23,保质期:真空包装6个月,售价:0.5元/包;(2)好辣香辣片,规格18克,数量:12包,生产厂家:广州国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09/16,保质期:150天,售价:0.5元/包;(3)老妈牛肉味,规格散装称重,数量:5包,生产厂家:四川菊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09月10日,保质期:6个月,售价:0.5元/包。
经计算,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总计为16.00元。因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票据,未建立销售台账,销售出去的食品是否过期无法查实,所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现场检查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与送达回证及《财物清单》各1份、扣押的超过保质期限的3种共31盒(包)、证据提取单10张,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警告#罚款0.6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6000.00元
黔南州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