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有木友烧烤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成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TCGF8T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康盛西区10栋111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4]61号
经查,当事人榆树市有木友烧烤店未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024年4月1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周慧龙和李威经系统查询,发现榆树市有木友烧烤店2022年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2024年4月1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正在营业中,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榆市监责改〔2024〕705号),基于该餐饮单位的上述行为,执法人员经主管领导批准,于2024年4月2日对该店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由于当事人搬迁新址,重新办理的证照,忽略了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进行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随后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4月8日案件调查终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经综合裁量,建议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