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鼎尖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鼎炎 | 注册资本:3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2509728386XW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清水确66号恒熙领江郡4-5幢609单元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城峰处罚﹝2026﹞4号
经查,当事人系微信公众号“永泰便民网”经营者,受广告经营者福州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于2025年11月7日为福州美可普口腔医院在微信公众号“永泰便民网”上以头条形式发布医疗广告。涉案医疗广告标题为“已定!福州开始了!鼓楼、仓山、晋安、马尾、长乐、永泰、闽侯、福清、连江等县﹝市﹞区均有名额!即日起开始申领”,广告成品由福州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当事人仅负责发布。福州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当事人提供了福州美可普口腔医院的营业执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但是,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医疗广告成品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内容不一致,且含有补牙、拔牙、洗牙等医疗技术。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医疗广告应认定为未经审查且含禁止性内容。当事人与委托人福州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发布协议,约定上述广告费用为200元,广告费用已结算。2025年11月10日案发后当事人自行删除涉案广告。
1.罚款人民币360元;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360.00元
福建省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2
樟市监城峰处罚﹝2025﹞7号
当事人为微信公众号“永泰便民网”经营者,受委托人永泰唯美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委托为其发布医疗广告。委托人向当事人提供了经营资质证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及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不一致的医疗广告成品。委托人提供的医疗广告成品未经卫健部门审查。当事人在不知道医疗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不一致须经重新审查情况下,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日连续3天在“永泰便民网”上发布上述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案发后涉案广告已于2025年5月3日下架。当事人与永泰唯美口腔医疗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发布协议,约定上述广告费用为500元,且已结算,故本案违法所得为500元。
当事人发布未经卫健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3从轻情节C档从轻情节,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罚款,即处:1.没收违法所得﹝广告费用﹞500元整;2.罚款500元整。
500.00元
福建省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