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定新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定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BKUXY3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蕲春县横车镇老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3〕257号
2022年1月,当事人从湖北省武汉市汉正街万安大厦购进5瓶新面孔?肌灵水保湿霜化妆品(净含量:50g),进价20元/瓶,售价30元/瓶,货值金额150元。该化妆品的包装盒上载明:“限用日期及生产批号:P0203BM 20230208,化妆品生产许可证:S浙妆20160110”。至案发日止,售出2瓶,库存3瓶。经报本局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库存的3瓶新面孔?肌灵水保湿霜进行了销毁。因当事人没有建立化妆品进销货台账,无法核实案涉化妆品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记录,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