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欣诚蔬菜配送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延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01MAAK6JUM93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都匀市绿茵湖黔匀和农产品市场D2区1-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匀市监处罚[2023]064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23日从花溪区胡杨蔬菜批发部(胡建先)购进2023年5月23日批次的红小米椒32斤,购进价为7.5元/斤,销售价为8元/斤,产品货值256元,2023年5月24日被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抽检,检验项目:镉(以Cd计),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5,单项判定不合格,于2023年6月25日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SBJ23520000690240639ZX),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3年5月24日从贵州恒民开农产品有限公司(屈路长)购进2023年5月24日批次的老姜3件,50斤/件,进价350元/件,销售价375元/件,产品货值1125元,2023年5月24日被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抽检,检验项目:铅(以Pb计),mg/kg,标准指标:≤0.1,实测值:0.188,单项判定不合格,于2023年6月25日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SBJ23520000690240642ZX),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红小米椒供货商营业执照、经营者的身份证件、进货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同时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老姜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单、检测报告,但该检测报告不能体现与该批次老姜有关联。该批次不合格的红小米椒和老姜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共91元。案发后当事人启动召回措施,并张贴召回通知,至2023年8月31日,召回数量为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一份、检验报告(编号NO:SBJ23520000690240639ZX)一份、检验报告(编号NO:SBJ23520000690240642ZX)一份,证明当事人在都匀市绿茵湖黔匀和农产品市场经营不合格红小米椒和老姜的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红小米椒进货单1份,老姜进货单1份、交易记录2份,证明该批次不合格红小米椒和老姜购进的事实。
罚款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000.00元
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