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延津县小兰干菜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代瑞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726MA47TLPH4H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城关镇文化路南街生活市场3号楼东头1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监处罚〔2025〕87号
2025 年5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亮明执法证件后对延津县小兰干菜批发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经查:在该单位经营场所内发现品名:豆腐皮,生产日期是2024年9月24日,保质期为六个月;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1日在滑县郭娟豆制食品店,进了3箱,购进价格是128元/箱,销售价格为130元/箱,生产日期是2024年9月24日,保质期为6个月。经询问该单位负责人代瑞兰得知,该单位经营的豆腐皮在2025年3月24日超过保质期后,于2025年5月16日销售了1箱,购货者是延津县光祥卤肉凉菜餐饮服务店,销售价130元/箱。综上合计销售过期食品1箱违法所得为130元+未销售1箱130元,货值金额共26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豆腐皮1箱。 2、没收违法所得130元。 3、罚款1820元。
1820.00元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30
2
延市监处罚〔2023〕244号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没收无标签的粉条4袋, 2、没收违法所得60元, 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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