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邵龙威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721574987270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柏城西平县产业集聚区迎宾大道东段16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19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王*
西平县人民法院
2
2023-11-24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张**
西平县人民法院
3
2023-11-21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牛**
西平县人民法院
4
2023-11-17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张**
西平县人民法院
5
2023-08-22
(2023)豫1721民初43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杨**
西平县人民法院
6
2023-06-14
(2022)黔2322民初35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姚**,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兴仁市人民法院
7
2022-11-02
(2022)豫1721民初50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徐**
西平县人民法院
8
2022-09-27
(2022)豫17民终4299号
保险纠纷上诉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7-25
(2022)豫1721民初3119号
保险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平支公司
西平县人民法院
10
2021-10-28
(2021)豫1721民初39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宋**
西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8
2021-12-01
(2021)豫1721民初3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何*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25
2021-08-30
(2021)豫1721民初3297号
追偿权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李*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05
2021-07-21
(2021)湘0682民初16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19955.06元
民事案件
4
2021-10-08
2020-11-30
(2019)粤民申74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彭**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7-01
2021-06-01
(2021)湘0682民初14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何**等与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4-01
2021-03-08
(2021)豫1721民初6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冀**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4-01
2021-03-08
(2021)豫1721民初5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赵**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4-01
2021-03-08
(2021)豫1721民初6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04-01
2021-03-08
(2021)豫1721民初6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4-01
2021-03-08
(2021)豫1721民初6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钟*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1500环罚决字﹝2024﹞30号
驶车 车牌号码豫 QE6869 重型半挂牵引车,SCR 系统温度传感器加装垫高螺母的违法行为。该车所有人采取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方式,使其机动车通过排放检验。
罚款 伍仟元整
5000.00元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31
2
闽交执漳高四﹝2024﹞罚字第319号
2024年11月21日9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陈广闽、曾神江在甬莞高速官陂服务区A区执法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张云超驾驶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豫QE5115/豫QU685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百货从龙岩准备前往广东。经现场调查勘验,车货总长16.60米,车货总宽2.55米,车货总高4.60米,装载百货属于可解体,且现场无法提供该趟次《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1001.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11-29
3
豫驻西交罚字(2024)第1000006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案(豫Q28260)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罚款600元
600.00元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31
4
粤惠博交罚﹝2024﹞01798号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于2023年12月15日11时01分使用豫QD0760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货物于G324 K893+400博罗福田(围岭桥附近)被我单位执法人员检查,经查,该车总重51.823吨,6轴车车货总重限重49.000吨,超限2.823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