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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春生和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贤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700MA2QPUUA52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井西路86号万锦新城5栋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1
(2023)皖0705民初43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徽金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铜陵春生和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2
2023-05-04
(2023)皖0705民初206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铜陵东晖房地产有限公司
铜陵春生和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3
2020-12-14
(2020)皖0705民初52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铜陵春生和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与南京一丹软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官卫医罚﹝2024﹞2号
该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3年9月17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铜井西路86号万锦新城5栋铜陵春生和堂中医医院内为患者张某诊疗过程中,多次以他人姓名为患者张某进行门诊日志登记、开具门诊处方笺并进行药品调剂,且填写的门诊病历无主诉、中西医诊断及涂改等病历书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该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3年9月17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铜井西路86号万锦新城5栋铜陵春生和堂中医医院内为患者张某诊疗过程中,多次以他人姓名为患者张某进行门诊日志登记、开具门诊处方笺并进行药品调剂,且填写的门诊病历无主诉、中西医诊断及涂改等病历书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RMB¥1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15000.00元
铜陵市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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