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梦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梦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BTFMKU8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嵩江中路538号1407-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市监处罚﹝2025﹞136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2022年经朋友介绍试销广州偶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偶素净颜贵妇膏化妆品,先后进货上述化妆品两个批次,2022年5月8日进货25盒,生产批次20220508,为2022年5月23注销备案前生产,该批次产品销售完后,2023年3月10日再次进货15盒,生产批次20221128,为注销备案后生产(以下称涉案化妆品)。涉案化妆品进货价格70元/盒,网店标示的销售价格268元/盒,后台提取的涉案化妆品进货后成交记录7盒,实际成交价格为119元4盒,189元2盒,208元1盒,2023年4月9日生产厂家召回7盒,剩余1盒置于门侧展示货架。涉案化妆品上市销售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备案。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涉案化妆品7盒,平均价格151.71元/盒,其中举报人购买1盒(208元/盒)获得退款400元,退厂家7盒,库存1盒,违法经营额合计2275.71元(按成交平均价格计),违法所得434元。另查明,当事人进货涉案化妆品的过程中,未对涉案产品进行查验并记录,对涉案产品未备案上市销售存在关联关系。<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购进涉案偶素美颜贵妇膏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警告。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偶素美颜贵妇膏化妆品,在上市销售前未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未备案的涉案偶素美颜贵妇膏1盒;2.没收违法所得434.00元;3.罚款10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434.00元。(壹万零肆佰叁拾肆元整)<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购进涉案偶素美颜贵妇膏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警告。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偶素美颜贵妇膏化妆品,在上市销售前未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未备案的涉案偶素美颜贵妇膏1盒;2.没收违法所得434.00元;3.罚款10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434.00元。(壹万零肆佰叁拾肆元整)
1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