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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知行课后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丽芳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MA2L5BA6XF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西山西路68号2幢113室-114室等(营业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瓯市监处罚〔2026〕307号
当事人于2024年8月24日与瓯海区新桥街道新西嘉园9栋的业主代表陈某某等人签订了租赁协议,支付了第一年租金19000元和转让费15000元,约定租期从2024年11月1日起算,2025年10月31日支付第二年租金24000元。当事人于2025年1月份搬到新西嘉园9栋架空层并于2025年3月份开始经营,至2025年12月25日被本局查获,当事人未依法变更经营场所。本局于2025年12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6年1月26日前依法变更经营场所,至2026年3月17日(责令改正期限已满),当事人仍未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当事人于新西嘉园9栋架空层经营期间为获取生源给予学生不同优惠价格,学生存在中途加入和退出的情况,当事人未对经营情况进行记录和与学生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学生人数和违法经营额无法查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经核查,当事人已停止在新西嘉园9栋架空层继续经营。
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的经营场所不一致,在经责令改正后,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处罚款11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家财政。
11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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