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凯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乐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82MACJ29JG3P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祁连南路1300号1层114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敦)文综罚字﹝2024﹞5-1号
2024年8月2日15时左右,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散客团队西线一日游2人乘坐由驾驶员席凯驾驶的浙C83EP2帝豪牌小型普通客车,在雅丹地质公园前往市区方向,行至玉门关附近路段,因车辆右后轮爆胎,致使车辆失控驶下路基,车辆颠簸导致后排乘客邓锦霞受伤。事故发生后,旅行社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联系玉门关景区医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处理,随后救护车抵达现场送伤者邓锦霞到敦煌市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检查,确诊邓锦霞发生脊椎压缩性骨折,已入院接受治疗。2024年9月3日上午,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高凯旋主动到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说明情况并就事故后续处理情况进行了报备。随即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向局分管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局分管领导批示:“按程序立案调查处理,随时报告进展情况”。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发现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接待散客团队西线一日游活动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2024年9月9日,经局机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对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立案调查。2024年9月25日,对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乐的委托代理人高凯旋进行了第一次调查询问,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4年9月27日,案件调查终结。经依法调查,综合相关证据,执法人员认为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年9月2日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向席凯租赁使用非营运车辆浙C83EP2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有以下证据证实:1.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事故情况说明》1份1页;2.携程平台订单截图打印件1份1页;3.《电子合同》1份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号码:浙C83EP21)照片打印件1份1页;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号码:甘F7C997)照片打印件1份1页;6.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7.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份1页;8.《授权委托书》1份1页;9.侯乐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10.高凯旋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11.高凯旋《调查询问笔录》1份3页。甘肃悠享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旅游活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通过以上证据已充分证实。
1.没收违法所得伍佰伍拾元(550元);2.罚款伍仟元(5000元),合计罚没伍仟伍佰伍拾元(5550元)。
5000.00元
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