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国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590775091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化觉乡前顺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1
(2025)黔0523民初2491号
合同纠纷
贵州丰泰鸿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2
2025-05-23
(2025)黔0523民初2290号
合同纠纷
贵州林东电气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
金沙县人民法院
3
2025-04-17
(2025)黔0523民初170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徐**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金沙县邦达富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4
2025-04-17
(2025)黔0523民初1725号
运输合同纠纷
赵**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金沙县邦达富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5
2024-12-12
(2024)黔0523民初6225号
合同纠纷
重庆职卫科技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6
2024-12-12
(2024)黔0523民初6226号
合同纠纷
重庆职卫科技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7
2024-10-14
(2024)黔0523民初4413号
劳动争议
韦**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
金沙县人民法院
8
2024-10-14
(2024)黔0523民初4416号
劳动争议
李**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
金沙县人民法院
9
2022-07-04
(2022)黔0581民初282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罗**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黔西市人民法院
10
2021-09-23
(2021)黔0523民初339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
王**
金沙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4-11-05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王贵琼
李*,湖北永福投资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9
2023-08-17
(2023)黔0523民初28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与蒋**、遵义市达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18
2022-04-21
(2022)豫1003民初19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3-31
2022-02-21
(2021)黔05民终813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王**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0-25
2021-08-16
(2020)最高法执监459号
王x琼、李x等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10-25
2021-08-16
(2020)最高法执监459号
王x琼、李x等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1-06
2020-12-10
(2020)黔01行终350号
其他(资源)
王**、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21-01-06
2020-08-12
(2020)黔0102行初96号
其他(资源)
王**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20-08-06
2019-05-09
(2019)黔01执异267号
执行异议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诉王**、李*、湖北永福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12-28
2017-11-28
(2017)黔0303民初38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与贵州众立鑫贸易有限公司、金沙县邦达富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01-19
2017-12-05
(2017)黔01行终499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原行政机关)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人社罚2026第13号
拖欠何正玉、蔡明永等1003人的工资共计1969.643279万元。
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万壹仟元整。
91000.00元
金沙县人社局
2026-06-16
2
黔〔金沙〕煤安罚〔2024〕245号
从业人员违反《8207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违章作业。2024年5月31日煤矿作业人员未按《8207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在采面上端头封塘位置打设不少于4棵单体柱,并采用砂袋垒墙隔离采空,在移拉110#支架时将上隅角隔离墙拉倒,工作面第85#至95#支架段采空区顶板垮落,产生的冲击波将采空区积聚的瓦斯吹出,导致8207采煤工作面T0甲烷传感器、T1甲烷传感器、T5甲烷传感器、T2甲烷传感器相继发生超限,超限最大值为1.73%。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6-05-19
3
黔〔金沙〕煤安罚〔2024〕243号
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024年5月7日早班,8216综采工作面跟班队长代恩平安排工人尹志敏违规使用风动切割机对采面刮板输送机链条进行切割。
拟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6-05-19
4
黔〔金沙〕煤监管罚〔2026〕13号
1.30802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与三盘区胶带下山第一部带式输送机搭接处的堆煤保护传感器触头未安设在带面中间,实际安设位置偏离带面中心线40cm;2.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30802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要求端头U型棚支护段“第一架大棚斜戗在下帮棚腿连接卡箍处,第二、三架大棚打在U棚巷中心位置”,现场靠工作面侧的U型棚顶梁依托于1#支架主顶梁上方,在拉移1#液压支架时极易发生U型棚顶梁倾斜、倒塌;(2)《30802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小于24MPa,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二次补液达到要求。现场检查32#支架压力10MPa、31#支架13.2MPa;(3)《30802综采工作面“一面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方案(修编)》要求“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现场检查时,未对工作面1#~10#支架段中部(煤厚0.6m-1.7m)、29#~39#支架段顶部(煤厚0.5m)存在的煤体开展突出危险性预测;3.三盘区变电所两回10kV铠装电缆进线高爆开关铠装电缆钢带未接地;4.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30802综采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要求“30802综采工作面顶板破碎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挂网或注浆加固,防止顶板漏顶、片帮垮落,造成瓦斯超限及威胁人员安全”,由于未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顶板,导致2026年3月9日夜班工作面27~28#支架前梁上方煤矸受截割扰动影响漏入工作面掩埋割煤机机载甲烷传感器后造成该传感器超限报警,超限最大值2.74%,累计超限时长16分40秒;5.30802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动力电缆在里程470m处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没有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6.30802综采工作面5#、15#液压支架未接顶;7.30802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瓦斯抽采管道自动计量装置处工人需跨越带式输送机进行人工计量比对,该处未设过桥(附近其他地点均无过桥);8.30802综采工作面使用的堵漏、加固用的酚醛树脂发泡材料(高分子材料),未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9.1050煤仓未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未安装煤位计;10.30804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未安设视频摄像仪;11.现场检查时,30802综采工作面作业人员杨志亚、姚春林、陈勇穿化纤衣服;12.30802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卸载点下风侧未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13.30802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机械式自动隔爆装置无管理牌板,提供的检查记录显示,仅对30802运输巷其中1组隔爆装置进行检查(实际安设有3组);14.回放30802综采工作面50m处视频录像显示,2026年3月8日10时24分,工人在扩帮时,徒手托住锚网支护顶板,存在空顶作业现象;15.30802综采工作面未进行矿压监测;16.1050煤仓上口低于巷道底板;17.三盘区煤仓入口未安装箅子;18.《30802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30802回风顺槽巷道断面积为16㎡,现场实测30802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上出口往外40m处巷道断面为4.
1.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2.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3.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4.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的行政处罚;5.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6.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7.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8.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9.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10.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11.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12.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13.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
11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6-05-19
5
黔〔金沙〕煤监管罚〔2026〕2号
1.2026年1月12日30802综采工作面20#~38#支架段揭露一正断层,受断层影响,工作面38#~60#支架段托顶煤开采,且顶板破碎,煤矿未按《30802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的补充措施(30802综采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采取‘对断层附近及工作面顶板进行注浆加固或挂网’措施管理顶板,导致2026年1月12日中班生产过程中工作面52#支架处发生漏顶,漏入工作面的大量煤体瓦斯瞬间解析造成工作面甲烷T1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1.01%,时长2分50秒);2.贵州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显示:30802采面甲烷T0、T1、T2、T3、T4传感器及30804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甲烷T1、T2、T4传感器分别于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2日开展甲烷电闭锁功能测试,测试周期超15天;3.+960m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第一部带式输送机机尾未设防护栏;4.30802运输顺槽瓦斯抽采管路附属设施布置不规范,未在巷道低洼处(里程K0+633m)设置放水器;5.30802运输顺槽使用无极绳绞车运输,在巷道里程K0+365m、K0+550m处设置的托绳轮缺失,导致钢丝绳摩擦轨枕;6.煤矿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现场检查时新回风斜井地面变电所的一回动力变压器低压侧馈电开关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7.新回风斜井地面空气压缩机储气罐未装设超温保护装置。
1.针对第1项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2.针对第2项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3.针对第3项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4.针对第4项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5.针对第5项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6.针对第6项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7.针对第7项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4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6-04-10
6
黔〔金沙〕煤监管罚〔2025〕111号
1.2025年12月5日煤矿在30804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进行动火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2.新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尾未设置防护栏,三部带式输送机未设置沿线急停拉线;3.从业人员违反煤矿作业规程,违章作业。①C12集中回风上山二段掘进工作面过断层,顶板破碎,未按照《C12集中回风上山二段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进行架棚支护,现场使用锚杆、锚索、锚网进行支护,顶部有6棵锚杆托盘未紧贴岩面,帮上锚杆预紧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②+810m西翼胶带巷掘进工作面迎头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且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每排打设三根锚索,现场迎头段锚索支护存在一排三棵、两棵、一棵的情况。
1.处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13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6-01-30
7
金人社监罚字﹝2025﹞第8号
拖欠工人工资1629.71万元,下达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后仍未按要求支付工资。
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50000.00元
金沙县人社局
2025-09-01
8
黔〔金沙〕煤安罚〔2023〕345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345a号
1.未定期对井下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8216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四部带式输送机底皮带与H架磨损严重;2.安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2023年12月1日早班,抽采队队长吴家伦在无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安排抽采队员工对8216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低负压抽放管路进行改接,在施工过程中因关闭抽采管路蝶阀导致8216采面低负压抽采管路停抽,采空区积聚瓦斯通过采面上隅角隔离墙溢出,造成采面T0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超限报警最大值达3.47%;3.煤矿未对二盘区轨道石门绞车提升钢丝绳每天检查1次。2023年11月26日、28日、30日未对二盘区轨道石门绞车提升钢丝绳进行检查。
1.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2.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对瓦斯抽采队队长吴家伦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3.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3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4-19
9
黔〔金沙〕煤安罚〔2023〕191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191A号、黔〔金沙〕煤安罚〔20
1.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①未按照《8207新切眼掘进作业规程》第五章第四节规定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配备四台8kg干粉灭火器;皮带机头、机尾和移变处配备的消防砂数量低于《8207新切眼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0.8m3;未按照《8207新切眼掘进作业规程》第七章第八节要求在工作面迎头50m内至少配备3架备用棚;②抽查8207新切眼掘进工作面2023年6月28日15时30分至15时45分监控视频,发现现场作业人员站在掘进机切割头和切割臂上进行支护作业;③8216采煤工作面7号、18号、20号支架压力显示值小于《8216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的24MPa,且8216采煤工作面下端头未按照《8216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的规定使用4根π型钢梁或工字钢梁进行支护(现场只使用了1根π型钢梁);2.二盘区井底车场有一个在用的道岔的钢轨型号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且使用期间未加强维护及检修,轨面高低和内外错差超过相关规定;3.8216运输巷第四部刮板输送机机头处鼓帮片帮挤压瓦斯管、矸石垮落堆积在瓦斯管与巷帮搭接处、存在网兜未及时处理。
针对第1条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的行政处罚,对生产副总肖长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安全员王发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张自忠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对安全员陈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候战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3条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53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3-11-02
10
黔〔金沙〕煤安罚〔2023〕191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191a号、黔〔金沙〕煤安罚〔20
1.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①未按照《8207新切眼掘进作业规程》第五章第四节规定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配备四台8kg干粉灭火器;皮带机头、机尾和移变处配备的消防砂数量低于《8207新切眼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0.8m3;未按照《8207新切眼掘进作业规程》第七章第八节要求在工作面迎头50m内至少配备3架备用棚;②抽查8207新切眼掘进工作面2023年6月28日15时30分至15时45分监控视频,发现现场作业人员站在掘进机切割头和切割臂上进行支护作业;③8216采煤工作面7号、18号、20号支架压力显示值小于《8216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的24MPa,且8216采煤工作面下端头未按照《8216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的规定使用4根π型钢梁或工字钢梁进行支护(现场只使用了1根π型钢梁);2.二盘区井底车场有一个在用的道岔的钢轨型号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且使用期间未加强维护及检修,轨面高低和内外错差超过相关规定;3.8216运输巷第四部刮板输送机机头处鼓帮片帮挤压瓦斯管、矸石垮落堆积在瓦斯管与巷帮搭接处、存在网兜未及时处理。
针对第1条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的行政处罚,对生产副总肖长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安全员王发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张自忠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对安全员陈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候战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3条违法行为: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53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3-1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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