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品一信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治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81MA6HAUTJX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华丰国际食品城第59栋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30
(2021)渝0107民初35750号
产品责任纠纷
梁**
贵州富祥酒业有限公司,贵州品一信酒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
2021-08-03
(2021)渝0106民初153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梁**
贵州品一信酒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处﹝2023﹞151号
经查,当事人在淘宝网开设的网店“弈匠旗舰店”,于2023年1月19日通过微信支付420元请网名为“光平”的美工师为网店内商品“贵州茅台古镇酱香型白酒纯粮食酒53度自酿原浆坤沙老酒水整箱6瓶”设计制作广告页面,于2023年3月25日开始制作,2023年3月28日制作完成并发布,广告内图片来源于网络,因审核把关不严,该酒类产品广告页面内出现饮酒动作,当事人于2023年5月18日对广告内容进行整改。 当事人认可发布酒类广告出现饮酒动作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事实。 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4月27日,我局接到贵州广告检测平台—案件信息表(编号:4508800)当事人在淘宝网开设的网店“弈匠旗舰店”内商品“贵州茅台古镇酱香型白酒纯粮食酒53度自酿原浆坤沙老酒水整箱6瓶”广告页面内出现饮酒动作,证明本案来源及当事人发布酒类广告出现饮酒动作的事实 2.2023年5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贵州品一信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制作《现场笔录》1份并对当事人下达贵州广告检测平台—案件信息表(编号:4508800),证明当事人发布酒类广告出现饮酒动作的事实。 3.2023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提取贵州品一信酒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陈治平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以及被询问人陈治平身份的事实。 4.2023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陈治平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发布酒类广告出现饮酒动作的事实。 以上证据相互印证,相关笔录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
罚款0.09万元#
900.00元
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