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海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常小康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22560968845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临港共富产业园1幢301室(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地海罚〔2025〕10464
2025年9月25日09时39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杨、蒋水明通过无人机在李湖南线航段巡查时发现:浙江林海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浙安吉货3027在李湖南线旗滨玻璃厂对岸的港兴百业码头进行装卸作业。经中国海事协同平台查询该船本航次进出港报告情况,该船本航次于2025年9月23日12时24分向长兴地方海事局进港报告,由苏州空载进港,装卸作业码头为长兴鑫鑫物流有限公司码头,实际装卸作业码头与进港报告作业码头不相符。9月25日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告知该船报告负责人赵万荣,要求其立即整改。经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系统查询,该船未按规定报告本年度在浙江省内初次被查处。该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该船本航次未发生事故。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6
2
海事罚字﹝2025﹞06012020235-1-1
南京海事局第六快反中心执法人员监控发现,“浙安吉货3021”轮于2025年7月5日1629-1631时,在南京长江大桥水域下行追越前船,当时前船航速稳定在7.0节左右,该轮在限制性桥梁水域违规追越的行为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 年)》第十七条之规定,浙江林海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船舶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12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