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微悦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鄢淑娟注册资本:2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1MAD56TBE13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宏声南路219号附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罚〔2026〕80号
经查:当事人系在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宏声南路219号附5号从事百货销售的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1MAD56TBE13。当事人在拼多多店铺简悦按摩器工厂店上架了推脂机商品(规格型号:SC-S25J,生产单位:上海新松家电有限公司),2025年7月30日抽检当天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在当事人的拼多多店铺抽检购买了3台(抽样2台,备样1台)推脂机。2025年10月28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被抽检产品不合格,现场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推脂机。上述推脂机经抽样检验,结论为:经检验,端子骚扰电压(连续骚扰)、骚扰功率、辐射骚扰项目不符合GB4343.1-2018标准,依据《按摩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5年10月28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送达了上述推脂机的《检验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并告知了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现场表示对抽检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经查实: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陈述称当时从拼多多店铺接到订单后,该公司向其上家重庆麦粑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单以100元/台的价格采购,并由上家直接发货至抽检单位,除了向抽检单位销售了3台该批次的推脂机以外没有其他订单。结合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和当事人提供的购进票据、上家资质以及本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的情况,本局对当事人从上家处以300.00元的价格下单3台被抽检批次的推脂机,抽样人员购买3台(抽样2台,备样1台)的说法予以采信。在本局2025年10月28日送达《检验检测报告》之前当事人未销售,送达《检验检测报告》后,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保存备样的1台推脂机(规格型号:SC-S25J,生产日期/批号:2025年3月6日,生产单位:上海新松家电有限公司)进行了扣押,本局以购进数量乘以销售价格计算货值金额,故当事人的货值金额为:117.67元/台3台=350.00元,违法所得为50.00元(350.00元-300.00元=50.00元)。综上,本局认定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违法产品的行为成立。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违法产品的行为被本局依法查获,当事人的货值金额为350.00元,违法所得为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 2.罚款人民币350.00元(大写:叁佰伍拾元整)。
35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