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国医馆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山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金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CJYM91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南路1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卫传罚﹝2024﹞2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鄞卫传罚〔2024〕24号 案件名称:宁波市鄞州国医馆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山分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国医馆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山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侯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6月18日,宁波市鄞州国医馆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山分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连续使用的84消毒液每天使用前未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的行为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4.6.2中“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鄞州银行任一网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8月27日
对宁波市鄞州国医馆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山分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2000元;
2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