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鑫全庆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鹏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00MA0KCRFK3W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高山镇燕山村村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市监处罚〔2025〕17号
2025年1月15日,我局收到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同检建〔2025〕2号。建议书中认定大同市鑫全庆煤业有限公司系不法分子以他人身份登记注册的“幌子公司”,无真实业务情况下,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活动。2024年4月,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五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决已生效。(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晋02刑初7号《刑事判决书》)。
大同市鑫全庆煤业有限公司2021-2023年连续三个年度未进行年报信息公示,2025年1月20日我局发函给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核查了该企业的报税情况,2025年2月11日对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进行了实地核查,未找到该企业,该企业也未在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歇业备案,属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
大同市鑫全庆煤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应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0.00元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