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郊马头工业品公司平安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苏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492752406361R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邯郸冀南新区马头镇107国道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邯处罚﹝2023﹞﹝JN﹞109号
2023年7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邯郸市城郊马头工业品公司平安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执业药师叶海东未在岗,随机抽取其当日销售小票显示销售有处方药“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和“头孢拉定颗粒”。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23年7月22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2023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执业药师叶海东仍未在岗,当天仍有销售的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2023年7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邯郸市城郊马头工业品公司平安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执业药师叶海东未在岗,随机抽取其当日销售小票显示销售有处方药“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和“头孢拉定颗粒”。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23年7月22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2023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执业药师叶海东仍未在岗,当天仍有销售的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500.00元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2
2
冀市监邯处〔2023〕13049223000111号
2023年7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邯郸市城郊马头工业品公司平安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执业药师叶海东未在岗,随机抽取其当日销售小票显示销售有处方药“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和“头孢拉定颗粒”。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23年7月22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2023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依法对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执业药师叶海东未在岗,查询其当日销售记录显示销售有处方药“盐酸左氧氟沙星片”。该药房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0.0500万元
500.00元
邯郸冀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