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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宏彪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路生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8D00J4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大陈镇义乌数字与智能化服装产业社区(大陈镇G235前山西侧A地块)18幢6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17
2021-07-21
(2021)粤03民终215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诺启科技自动化有限公司、义乌市宏彪服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6-15
2021-04-12
(2020)粤0306民初390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宏彪服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诺启科技自动化有限公司、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38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6﹞5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9日,被处罚人义乌市宏彪服饰有限公司在义乌市后宅街道华劲路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衣服。<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商标侵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商品;3.罚款15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经营商标侵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并销毁在案侵权商品;3.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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