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边阳镇何德富音像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德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8MA6DW4QA22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边阳镇佳诚农贸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甸〕文综罚字〔2023〕F-000006号
根据州扫黄打非办提供的线索,2023年6月6日15是31分许,罗甸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陈海东、县文旅局张正敏、陆光飞(执法证号:24081221028)、蒙海浪(执法证号:24081221017)在表明来意并出示执法证件后,联合对罗甸县边阳镇何德富音像制品店(以下称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摊位货架上有《新聊斋志异》《激情四射青春音乐剧》等音像制品出版物(DVD光盘)共计462张(盘)在售。经询问,当事人称不知道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件,不能出示、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本机关)执法人员陆光飞(24081221028)、蒙海浪(24081221017)现场对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的音像制品出版物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当事人对《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023年6月14日,经本机关批准同意立案。6月14日,本机关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转为案件证据并告知当事人。6月27日上午,本机关执法人员陆光飞、蒙海浪对当事人经营者何德富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笔录,何德富对其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事实予以确认,提供了《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对本机关执法人员6月6日的现场检查情况照片予以签字确认。本案于2023年6月27日调查终结。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罗甸县边阳镇何德富音像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22728MA6DW4QA22,经营者何德富,经营地址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边阳镇佳诚农贸市场,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物的发行业务,查获音像制品出版物462张(盘),无经营所得。
没收音像制品出版物462张(盘)
0.00元
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