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老城乡好乐多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征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8MA6PLK464A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委会河坝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元市监处罚〔2024〕152号
2024年5月10日,楚雄州元谋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市监开展检查时,查获元谋县老城乡好乐多超市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2024年6月7日,楚雄州元谋县烟草专卖局以元烟移〔2024〕第022号案件移送函将元谋县老城乡好乐多超市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一案移送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处以违法经营总额1000元20%的罚款,罚款金额200元。
2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5
2
元市监处罚〔2023〕92号
2023年6月14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元谋县老城乡河坝街开展化妆品市场检查,查获元谋县老城乡好乐多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经查,当事人购进以下化妆品在店内销售:
1.于2020年6月从楚雄源翔商贸(祥源经营部)以17元/盒的价格购进6盒外包装标示:“生产标准:GB/8372 QB/T2966;生产许可证:苏妆20160066;净含量:95g;生产批号:P6121119008;限期:20220325;漳州片仔癀上海家化口腔护理有限公司出品”的片仔癀牙火清清新牙膏。在使用期限内以22元/盒的价格销售了3盒,被查获时还剩下3盒已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66元,未获违法所得。
2.于2020年6月3日从昆明鄂丰商贸(牙刷)有限公司以6元/盒的价格购进12盒外包装标示:“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709;产品标准:GB/T8372-2017;净含量:100g;生产批号:ML2004018;限期使用日期:20230410;广州市名俐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祛烟渍牙膏。在使用期限内以9元/盒的价格销售了8盒,被查获时还剩下4盒已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36元,未获违法所得。
3.于2020年6月6日从楚雄源翔商贸(祥源经营部)以18元/盒的价格购进5盒外包装标示:“生产批号:B200119T;限期使用日期:20230118;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京妆20160020;执行标准号:Q/DXDBQ0001;净含量:50克;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宝SOD蛋白霜。在使用期限内以23.9元/盒的价格销售了4盒,被查获时还剩下1盒已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23.9元,未获违法所得。
4.于2020年6月6日从楚雄源翔商贸(祥源经营部)以23元/瓶的价格购进4瓶外包装标示:“生产许可证:沪妆20160006;执行标准:GB/T29665(O/W);标注日期前使用时间:20230526;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11029;净含量:50ml;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加净细嫩柔白防晒乳。在使用期限内以29.8元/盒的价格销售了3瓶,被查获时还剩下1瓶已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29.8元,未获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金额155.7元,未获得违法所得。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项“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片仔癀牙火清清新牙膏”3盒、“祛烟渍牙膏”4盒、“大宝SOD蛋白霜”1盒和“美加净细嫩柔白防晒乳”1瓶;
2.处以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