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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雪金注册资本:127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5064029670Y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顺园商业街2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1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0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3
2025-08-19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4
2025-08-19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朱*
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宏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邱**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5
2025-07-03
(2025)冀0825民初647号
劳动争议
王**
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隆化县人民法院
6
2025-04-29
(2025)冀0825民初647号
劳动争议
王**
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隆化县人民法院
7
2025-04-02
(2025)冀0825民初647号
劳动争议
王**
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隆化县人民法院
8
2025-01-08
(2024)冀0203行初452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9
2024-08-01
(2024)内08民终1461号
保险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
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7-10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21
(2025)内08民终1465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朱*
刘**
裁判文书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9-09
(2025)内0802民初298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朱*
刘**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3
2025-08-28
(2025)内0802民初298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朱*
刘**
裁判文书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4
2025-07-04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朱*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5
2023-09-05
劳务合同纠纷
邱**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8
2022-04-11
(2022)宁0205民初2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嘴山市惠农区旺通物资经销部、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39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5-13
2022-03-31
(2022)宁0205民初428号
劳务合同纠纷
赵*、程*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5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3-24
2022-01-24
(2022)宁0205执200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石嘴山市宇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348788.00元
执行案件
4
2022-01-21
2021-10-22
(2021)宁0205民初25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嘴山市鑫丰瑞达物资有限公司、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5807.76元
民事案件
5
2021-07-01
2021-06-29
(2021)津0115民初491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顺昌通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4-27
2021-04-02
(2021)陕01民终53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与天津市京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4-21
2021-04-09
(2021)津0119民初4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筑信混凝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曲星兄弟(天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1-14
2020-12-01
(2020)津0115民初3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范**、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1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18
2020-11-03
(2020)内08民终1738号
劳动争议
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孙*、焦*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2-18
2020-11-10
(2020)津01民终44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远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宝)罚〔2025〕01154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行驶
2024年11月17日7时57分,津C78750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通过宝坻区九园线尔王庄处超限治理非现场监控点,监控显示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0500千克,车型为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根据以上线索,我单位于2025年6月27日予以立案,由执法人员杨秀雨、曹国艳负责承办。经调查,津C78750车辆所有人为天津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车辆为三轴重型自卸货车,该车在2024年11月17日7时57分通过宝坻区九园线尔王庄超限治理非现场监控点位时,所装载货物为水泥块,属于可分载货物。该车型限载标准为27000千克,车辆在通过监控点位时检测车货总质量为40500千克,超限13500千克,以上事实有涉案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涉案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询问笔录、视听资料、涉案车辆行驶证影印件、涉案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涉案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涉嫌车辆违法超限信息采集单、非现场监控站点动态公路车辆自动平衡器检定证书予以佐证,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决定给予罚款65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11120224000204951B
2025-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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