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玉泉区滨河南路孔祥宇中医门诊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孔祥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4MA0NQ9P54M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南路观澜国际小区外商9栋2楼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处罚【2024】165号
2024年7月8日,我局收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相关案件线索的函》,称陕西归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龙骨”(批号:230301)和“煅龙骨”(批号:230303)经陕西省抽检不符合规定,并认定为劣药案件线索,上述批次产品销售至我辖区内企业,我局执法人员接到该线索立即对辖区内涉案企业玉泉区滨河南路孔祥宇中医门诊部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2023年10月21日该公司从陕西逢春华百健医药集团购进的陕西归正药业生产的龙骨(小粒),共购进了3袋,每袋1千克,每袋80元,批号为:230301,煅龙骨(碎块)购进了1袋,每袋1千克,每袋85.9元,批号为:230303,执法人现场检查时,该批次产品已全部售空,该企业当场提供了进货票据及销售记录,该企业已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该批次产品已售完。本案未采取强制措施。
一、没收违法所得674.1元。 二、免于其他行政处罚。
-元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8
2
玉市监处罚【2024】185号
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泵河周始公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铝塑板2盒,无产品名称,内装针形物,其中标示0.40x60mm、220506/20240512的已开封,剩余19支,标示0.40x75mm,220527/20240531的已开封剩余3支,在该针灸室内的小桌抽屉中发现与上述产品外包装一致的未拆封的产品一盒,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及相关资质,因员工使用时没有注意,故照成了此次违法行为。
一、没收医疗器械“针灸针”1盒又22根。二、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