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独山镇广场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詹少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7MA4BWKR48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独山镇高岭村新农村规划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6〕6号
2025年12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随机抽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食品:标称“道道全”压榨菜籽油,生产商: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净含量:5L,生产日期:2025/08/27,保质期:18个月,数量10瓶。发现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本局执法人员遂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当事人警告,并责令当事人1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5年12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复核当事人责令改正事项,随机抽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食品:1、21瓶标示“道道全”压榨玉米油,生产商: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净含量:5L,生产日期:2025/09/17,保质期:18个月;2、6瓶标示“鲁花”低芥酸特香菜籽油,生产商:武汉鲁花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11/13,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5升。发现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批次食品时仍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5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