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春华服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春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6MABX128C7W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娜奇美商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绿处罚〔2023〕311号
经查,当事人长春市春华服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在长春市绿园区娜奇美商场内开始经营,主要经营服装,经营者为刘春华,负责店铺日常经营。2023年10月中旬,刘春华从一上门推销的业务员处购进2件北面服装:(1)黑色,品名:夹克,款号:2301,尺码:2XL,进价70.00元/件;(2)绿色,尺码:2XL,进价70.00元/件,共花费140.00元;定价80元/件。上述服装经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广州市鼎信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现场鉴定,鉴定结论:经我公司鉴定,确认以上产品是侵犯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The NorthFace Apparel Corp.)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The NorthFace Apparel Corp.)从未委托上述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出售或出口上述任何包装物、半成品和成品。截至案发时,当事人购进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棉服尚未售出。
经查,当事人长春市春华服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绿园区娜奇美商场内,主要经营服装。2023年10月中旬,从一上门推销的业务员处购进2件北面服装:(1)黑色,品名:夹克,款号:2301,尺码:2XL,进价70.00元/件;(2)(2)绿色,尺码:2XL 进价70.00元/件,共花费140.00元,售价80.00元/件;上述服装经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广州市鼎信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现场鉴定,鉴定结论:经我公司鉴定,确认以上产品是侵犯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The NorthFace Apparel Corp.)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The NorthFace Apparel Corp.)从未委托上述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出售或出口上述任何包装物、半成品和成品。截至案发时,当事人购进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棉服尚未售出,违法经营额80.00元/件×2件=160.00元,违法所得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棉服2件;2.罚款160.00元。当否,请批示。
16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